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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28 23:45:19| 人氣341| 回應0 | 上一篇 | 下一篇

謝蘇說詞的證據在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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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蘇說詞的證據在哪?

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07.09.28報導云:「民進黨總統、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的特別費發票,不管是辦公室人員購買衣服、3C產品,都被認定是公務需要。不過,同樣在SOGO千福藥品買藥,謝長廷部屬的發票是因公支出;副總統呂秀蓮隨扈拿朋友發票用來核銷,則是貪汙。、、、謝長廷核銷的發票包括在八王子、三井日本料理餐廳、大三元、法樂琪等餐廳,由林宜靜刷卡買的西裝、休閒服,檢方採信其說詞是為謝長廷拍攝形象廣告所需購買,由特別費支付;訂製的高屏衫,也是市長因公參加特別活動所需。郭文達用信用卡付帳的七千多元酒錢,檢方認定是謝長廷授權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因公支出購買紅酒;陳雨鑫的妻子以信用卡付錢購買的「找回自信」、「海邊的卡夫卡」等書籍,檢方說是謝長廷授權陳雨鑫購買圖書贈送友人;陳妻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,被認定是謝長廷授權陳雨鑫宴請友人用餐,由陳妻先墊款。台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百貨公司購買的襯衫、手機等,都是謝長廷授權購買贈送友人禮品,檢方認定是因公支出。
另外,謝長廷在八十九年八月以特別費支出行政訴訟委任費用五萬元,八十九年十二月付出律師費四萬元,九十年又付出五萬元的行政訴訟律師費。、、、

蘇貞昌方面,台北縣長任內共領取六百多萬元特別費,總統府秘書長任內則領五十萬餘元。蘇貞昌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「給我一隻貓」、「底層的珍珠」、「當我們同在一起」等書籍,都被認定是蘇貞昌委託她代購公務用書;另一個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消費九千餘元,檢方認定是蘇貞昌因公宴客,而由蘇巧寧先刷卡付帳。根據媒體報導,同個地點購物發票,副總統呂秀蓮被認定貪污,但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卻被當作因公支出;連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女兒買書,也被認定是蘇貞昌委託代購的公務用書。」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上午質疑說,檢方對民進黨天王,「有選沒選那ㄟ差這多?」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說,全國老百姓真的很好奇,到底檢察官「因公支出,委託代購」的標準在哪?為什麼同樣是在SOGO千福藥品買藥,同樣用別人的發票報帳,謝長廷部屬的發票可以認定是因公支出,副總統呂秀蓮的隨扈拿朋友發票來核銷,就是貪汙呢?
郭素春說,真的很好奇,為什麼不管是書籍、紅酒、餐飲、襯衫、手機,只要是謝長廷特別費支出的,不管是誰的發票或者是誰刷的卡,全部都算因公支出,其他沒有要代表民進黨選舉的人就沒有這種「好康認定」。

如果上揭報導屬實,則檢察官的認定確有問題!同樣是拿別人的消費發票報支特別費,為何要選大位的人就可以從寬認定是首長授權他人消費?且是「因公支出?」;而初選落敗者就是偽造文書及貪污?

吾人強烈質疑特偵組檢察官,是否有查明謝蘇報銷的特別費資金流程?錢有流入發票消費者的口袋嗎?發票取得人有簽章具領那筆錢嗎?如果查都沒查,或查無證明,那憑什麼相信那是謝蘇的授權?如果呂秀蓮也仿稱授權他人消費取證,是否即可免責?

又公家要購置物品都會事先請購?請問檢察官:那些紅酒、陳雨鑫的妻子以信用卡付錢購買的「找回自信」、「海邊的卡夫卡」等書籍、、、,蘇貞昌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「給我一隻貓」、「底層的珍珠」、「當我們同在一起」等書籍,另一個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消費九千餘元,、、、等等購置消費有請購單嗎?由哪個單位何人請購、請款?做何「公物使用」?「授權」、「因公支出」云云的說詞是要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的,到底有啥證據?倘不能公開說明,何以杜悠悠之口?

上揭案情之洩漏,未見檢察官否認有其事,應屬可信確有其事。則此案情之曝光必與參與調查人員不滿謝蘇未被起訴有關,內情恐非單純,檢方若無法澄清吾人質疑,公信力將蕩然無存,且屈從政治壓力者最後將會兔死狗烹,慘遭因果報應!

台長: 當頭棒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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