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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陳麗玉_1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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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潘文良著作集>勵益品>魚雁千里共今緣>陳麗玉_165

▼給阿文‥165.1

阿文‥
  新的一天,早已經又開始了,雖然,乾澀的眼睛,其實很希望,可以休息的,可是,精神卻與之相違背。
  去年,因為買絲巾的緣故(自己用、母親用,甚至連彬仔,也拿去用,對頸子,的確有保護作用;尤其是麗玉,冬天外出,很怕脖子,對著冷風吹),喜歡上一個人——不年輕、不漂亮、穿得很符合年輕人說的‥「好土喔」的阿婆。
而那分喜歡的心,已持續了一年,當我再度靠近阿婆的擔子之後,我才發現‥自己喜歡她的程度,竟是有些瘋狂。
  再度靠近阿婆的攤子以前,因為‥阿婆的攤子,就在市場外圍,所以‥時常去市場的時候,「阿婆的攤子」,就常常引起我的注意。
  曾留意到‥她出現的時候,看見她獨自推車的模樣;也遠遠的,瞧見她獨自坐在矮凳子上,守候小攤子——而這之前,所謂的「留意」,沒想到‥卻成為我日後,去接近她的話題了。
 
  很意外(我是指我自己),麗玉差不多是那種‥不希望多跟陌生人,說一句話的,只想把要辦的事辦完、要買的買好,就決定離開的。
  可是‥對於「阿婆」,我卻連自己也感到奇怪,怎麼會一反常態的,「主動」去試著,多跟她說幾句話?
  不過,我卻不希望‥會讓自己,變成問得太多的人——還好,阿婆並不是很討厭我吧!? 幾次下來,我已經知道‥她為何總要接近中午才出現——其實,她早出來了,只是‥車子常停在那裡,於是‥她只好先將攤子,擺在附近,然後,看情況再移。 也知道‥原來她媳婦,在另一處賣飾品;而且,沒想到的是‥十幾年前,阿婆還賣過唱片;她還告訴麗玉‥那時,她都硬記,什麼臉孔,叫什麼來的……
(和阿婆談話,是件很愉快的事。)
  首先,喜歡阿婆的理由,自然是她服務的態度,可是,慢慢的,更加喜歡她說話的速度、語調,還有一種‥很「實在」的感覺。
  我常常在想‥〔這是一個,多麼有修養的人,不是嗎?〕 真的很好奇‥她和親人之間的情形,究竟是什麼樣呢?
  而今年,我更加因為,她的一些觀念和想法,欣賞起這位阿婆了!在我眼裡的她,有著一種吸引人的氣質,吸引我願意主動去接近她、靠近她。
  我跟阿婆開玩笑,問她‥〔怎麼放心,丟我一人在那? 自己跑到有一段距離之外,去拿其它東西,不怕我偷偷把東西,放進口袋,或是乾脆跑了?〕
  阿婆聽了,先笑一笑,回答我說‥「不會啦!客人來,想要看其它東西,我都經常再去車子,拿來其它的貨品,供他選擇……」
  阿婆只是這樣的回答,可是‥我卻自認為聰明的,足以知道,她內心的一些想法,就好像見到‥她不怕麻煩,也不顧慮別人,佔去她太久時間,而盡可能的,彷彿只是希望‥每一個到她攤子去的客人,都能買得高興、買得滿足一樣——
我感覺‥阿婆,是那麼的「尊重」著,去到她攤子上的人。
  關於阿婆的事,阿文絕對很難,可以體會得到‥我有多麼想要,不停止的多談下去(除非阿文,也有類似的體驗),但是麗玉,卻也以為‥它是無法說得盡的。
  我知道‥今天的信,寫得很不通順,原因之一,真的是腦子,需要休息吧!? 再來,便是太興奮吧!?
我想‥〔因為‥我是那麼的高興著、感激著,可以遇見這位阿婆!〕
 
  對了!之所以說自己有些瘋狂,實在是因為‥三番兩次,去阿婆的攤子,並不是真的有欠什麼東西——舉個例‥絲巾有一條就足夠了,不是嗎? 若說有欠,那麼‥可能就是你過多的要求了,例如‥要求顏色,要和當天的衣服,完全相配。
可是‥卻寧願用「要買絲巾」,這樣的理由,去聽她說說話,甚至‥不誇張的,只要站在那攤子一會兒就行了、滿意極了,然後,趕著回家,看圻圻醒了沒——
通常,我是利用做飯前,圻圻可能會睡一下時,大約「十點三十分」左右去市場。
  因為阿婆的緣故,偶爾,她也會令我想到‥〈慧姿〉的阿嬤。有時,我會想‥〔也許我將她們連在一塊了,也不無可能——以前,先是阿嬤喜歡麗玉的,如今,卻是麗玉先喜歡這位賣絲巾、手套的阿婆……〕想想,還真是有趣。
  寫到這了。
  今夜提筆,只因為‥想把關於「阿婆」的事,告訴阿文——
我想‥好像真的就是這樣了。
  慢慢看吧!一筆流水帳,沒啥價值!
                  麗玉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1.29.日 02:13:37
 

▼給阿文‥165.2

阿文‥
  很意外,竟然有寫好的信,還留在身邊,而完全被我遺忘了的。
  半躺在床上,寫一封尚且還不知道‥要寫些什麼的信,卻一點壓力也沒;這使我想起以前‥上作文課時,總是浪費了一大半的時間之後,仍痛苦著‥不知如何下筆,一點頭緒也沒的那種‥怕交白卷的恐懼。
 
  剛才,想起昨晚,因夢而哭醒的事,想著想著,忍不住,卻覺得難過而哭了。
  不知道為什麼‥連作夢,都會令人想哭了? 而且,醒了,夢裡的情緒,非但未退,反而更加的進入情況。
  每每遇上教人哭泣的夢,夢醒之後的我,總是會想‥〔最近的日子,過得不好嗎? 是不是‥該去做些什麼的時候了呢?〕
  有時,我甚至害怕去承認‥我又作了一個‥「教我哭泣的夢」……
  偏偏,一如人生一般,無法只擁有你所想要的,因此,也只能一次次的,把淚擦乾,如此而已!
  煮菜去也!再見!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14.一 17:20:33
 

▼給阿文‥165.3

阿文‥
  距離煮菜的時間,大約還有半小時(太早煮,菜涼了)。
  而小弟現在,大概在看信,所以‥我就進來,再給阿文寫封信,反正圻圻,在小弟房間玩,除了可能尿濕褲子,應該不會吵人的。
  今天,我整理了一些電費……管理費等收據,並且,做了一覽表,完成了後半段的信件,連同昨日的,一併放進紙袋,擱在小弟房裡,只是,沒想到‥他今天竟然五點未到,就回來了。
  大概是上個星期一、二吧!? 小弟假日不見人影之後(險些又和母親大戰——在他出門的時候),又連著兩天,沒見他上班。
  星期一早上,他問我‥「有沒有兩百?因為‥分期付車款不夠……」
(先前,機車被他撞毀了,買不起,只好再分期買一部機車,否則‥無法上班。)
  我便告訴他‥「上一回,不夠兩百,還沒還我呢……」(以前,他上班沒空,都託我代繳。) 只見——
  他輕鬆的回答道‥「改天一起給妳!」
  事到如今,他還是沒給我,雖然‥我並不真的要他還,可是,我在意的是‥
〔他真的忘了嗎?〕
  
  前兩天,一通電話進來——
  母親才知道‥那時(星期六的晚上),小弟人已經在「台北」阿姨那了。
星期日,他打了好多通電話,要阿雪,幫她到房裡的記事本,查一些電話號碼……
說好星期日晚上回「台中」,之後,又改說星期一早上,結果‥卻是趕在星期一,母親下班前才進門。
  關於他的事,就談這些吧! 扯不完的。
  總之‥麗玉想了好久,既然‥母親一直無法考慮,並且試著接受我的看法,(你知道嗎?連小弟的所得稅款,將近「八千元」,實際去繳納的人,都是母親;信用卡沒錢付,也叫小妹去繳。)那麼‥我只好給小弟一封信了。
  我想‥〔我有需要分析‥他平白享受的東西,到底有多少——儘管他還是‥不願、不想、不能承擔,該有的義務…… 希望可以不再時時‥聽他埋怨菜不好、飯隔餐了難吃、嫌蝦子應該買好一點的才好吃……〕
  煮菜去!
 
      *      *      *      *
 
  回想一下,前一頁是星期二(十二月十五日)寫的,一轉眼間,再回到紙上,已是三天時間過了。
  有時,會覺得‥分秒難以度過,但,偶爾卻又對時間的已然消逝,感到吃驚,心驚‥〔日子怎麼被過了去的?〕
  總以為‥如在夢裡一般,很懷疑‥〔自己真的那麼確切的存在過、生活過嗎? 也許‥那種東西,叫作「沒有踏實感」吧!? 反而覺得虛無。〕
  仔細回想這一個月來,才發現‥自己做了些,連自己也不清楚,怎麼會如此的事。
  上個月「二十日」——
  阿雪早該把「會錢」,給母親的,可是‥我只是經由母親的口中,得知‥阿雪有意思,要我先拿錢給母親。
  母親說‥「因為阿雪的公公,所開的票,日期末到。」 (之前,佳樑是給他爸爸工作的,所以‥他爸爸,用票付薪水給他。)
  麗玉第一個反應,便是‥〔阿雪難道身邊,都沒有存款嗎?〕 問母親,她什麼都不知道。 我心裡在想‥〔難道‥母親不會和我一樣,覺得‥阿雪連二萬元,都拿不出來,她的生活,到底有沒有問題呢?〕
  直到「二十五日」——
  阿雪才來電話,向我借「二萬元」……
  在我以為‥她不論如何,都得親口自己跟我說;雖然,她打來電話了,可是‥我總認為‥在某方面來說,她並沒做好,畢竟「二十日」止,就該付錢給人的,不論她的理由為何,「不得不處理,才處理」的作法,究竟不好。
  如此,我和阿雪,談了好一會兒,才知道‥原來,她小叔(也娶了),正和小弟一樣,家裡除了水電,由她公公付之外,佳樑一個月所賺的,將來,要再多養一個孩子,我想來,都覺得為其擔心——如果‥我是阿雪,才不會為了,想要「一個女兒——可以打扮」,而那麼樂觀的,去歡迎、期待……問題是‥會生男的,還是生女的?
 
  在男人賺錢、女人普遍持家的現今社會,在現實的生活裡,難免男女之間,對「錢財」的使用、掌控,有著不同的體認與看法,也因此,對於生活經濟相當有限的情況下,「錢」不免成為許多家庭,產生爭執的原因之一。
  像阿雪之前的機車,總是被她小叔騎去,使得她不能買菜……因此‥她只有告訴佳樑,跟他抱怨,而問題,也就經常‥從這種日常小事上開始的——雖然是「小事」,卻又的確是個問題。
  和阿雪談了許多之後,沒想到‥我也對小妹,打了一通電話——
故事的開始,是因為‥在我整理出,母親冬天的衣服,或摺或洗時,發現‥除了買給她那件,我自認為其中最好的外套,被小妹佔為己有之外,母親平日穿的外套,有兩件,也不見了——母親自己會區分‥哪些衣服,是「去玩」才想穿的,而平常,寧願冷得發抖,也盡量不去穿較好、較暖的外套,因此,她的外套,不能只有一、兩件,否則,她都會捨不得穿。
而你問她說‥「掛在那兒不穿,什麼時候穿?」
她永遠會回答說‥「要去哪兒玩,再穿。」
而我總是回她一句道‥「一年是出去玩幾次? 夏天,也不能穿厚衣裳。」
  發現外套不見了,起初,心裡沒什麼氣,但是‥時間越久,越想到‥母親、妹妹的種種,說真的,麗玉覺得‥一個人,會做出瘋狂的事,大概就像我那時的情況。(幸好,除了圻圻,沒人在家。)
  當時,我心裡甚至在想‥〔什麼話,都早已說過了,也許,乾脆這回,就告訴母親‥「東西不喜歡,可以還我……我感覺它,像垃圾一樣。」
然後‥母親有大半的可能,會說‥「我去跟阿芬,拿回來啦!還妳……我也沒『稀罕』妳買給我……」
而我一定回答‥「好!我丟掉、剪掉,也好過被人當垃圾般的不珍惜……」〕
  以上,大概就是‥人在爭吵時,總想要佔上風、守面子的一般發生情況吧!?
甚至,我更可能進一步的,在芬仔進門時,故意惡言相向……
  還好‥麗玉不是做了以上的事,冷靜下來之後,我的確給小妹,打了一通電話,不過‥很誠懇的、沒有任何怒氣的,告訴她,我的看法,並且,希望她能了解‥為什麼我建議她‥不要輕易的,再跟母親要任何東西——母親再喜歡,也願意給子女,偏偏,我自認為‥除了我之外,連彬仔,都是一樣,經常拿走母親的東西,卻不見得有誰,去關心她的需求。
 
  寫到這吧!得弄中餐了。
  總之,最近,麗玉反常的,對著眾位我的家人「開講」,不過,有用嗎?
  小弟電視,還是開著,然後,外出去買東西,或者到客廳半小時、一小時,再回房裡……
  我想‥〔說,真的是歸說——做歸做。〕
                  麗玉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18.五 11:40:02
 

▼給阿文‥165.4

阿文‥
  現在是晚上十點鐘,距離母親上大夜班的時候,只剩下兩個小時。
  房裡,此刻算得上極為安靜(除了小弟房裡的電視聲),因為‥麗玉也在自己的房裡,反正‥我和圻圻的衣服,都已洗好了,母親和小弟的,也已弄好,在浸泡之中,手邊似乎也沒有什麼,急著必須處理的工作了。
  小弟的工作服,等母親外出後,再交給洗衣機,去上沖下洗,不然,明天再洗也可以。
  總之,如果圻圻若是一睡到天亮,那麼‥今晚,從這一刻開始,我就可以完全的放鬆自己了。
  說這些話,阿文會覺得好笑嗎?
  可是‥能擁有那樣輕鬆的感受,並不是經常有的情形,尤其是一個人,看到了許多「痛苦」的時候。
  我們總是會說‥「你需要幸福嗎? 那麼‥你自己得先快樂起來!」
  快樂? 一個人,看到那麼多「痛苦」的時候,真的能有快樂可言嗎?
不減少身邊的苦難,還可以很快樂的生活著嗎?
  別聰明得為我擔心,也無須感到莫名其妙——麗玉很好,只是「疑問」,多了些而已!
 
  恐怕有兩個月,沒上書局了吧!?
  那天,去大超市買東西,看見一些‥「聖誕節」的卡片、禮品,才突然發現‥好久沒上書局,竟是那麼久了。
  現在,如果走進書局,原來擺放書籍的那些固定位子,一定大多被移位了,而取代的,是一張張賀卡。
  很多時候,什麼「情人節、父親節、母親節」,似乎都是被逼得去記憶、去度過的;就像現今,走到熱鬧的街上,到處都是「銀、白、綠、紅」,繽紛的色彩,那兒擺了聖誕樹、這兒放了個聖誕爺爺……你就被強迫的,告知了一件事實,那就是‥聖誕鐘聲,將要敲響,一年到尾聲了。
  年輕的時候,總要寄出好幾十張的卡片,因為‥想寄的人,就是那麼多(儘管一半以上,我很清楚‥對方也許不會,或不能有所回應),而現在,一張也沒買,可是‥心裡對於「聖誕節」的感覺,卻始終沒有改變。
  時常看到街上,到處都是‥銀花、雪白,紅加綠,我心裡就覺得‥有幾許歡欣;覺得溫馨、感到溫暖,尤其是‥「聖誕歌曲」,經常會被店家,不時的播放,心情總覺得偷快——總覺得‥似乎只有這個節日,才是被「期待」的。
 
  那天,守衛伯伯,把剩下的一張包裝聖誕樹的紙張,給了圻圻。
  於是‥我把它拿來,為「萬年青」的花盆換「新裝」;「面紙盒」(贈品)也是,還有「時鐘」,全換了新裝;剩下一大塊,則直接蓋住「收錄音機」(放在客廳,偶爾為圻圻播放的),可防塵,也可遮醜吧!? 等看膩了,再一一拆去,還它本來面目,倒也新鮮。
  心裡很想去買一盒‥百盞的、裝飾聖誕樹用的燈泡,將它放在客廳,卻還是忍著,尚未行動——不買,那麼就省下這一筆小錢了;去買,那麼就多了一種不一樣的氣氛——我所指的,不是一般的「浪漫、情調」……也許比較接近的說法是「心情」。心情可能像是因為‥小孩的覺得「新奇」而高興,連帶的,使大人也覺得‥好像真有什麼值得開心的。
 
  「報紙」因為先前是預付的(事實上,我挺喜歡這種方式,不必每次付款,如果預付一年,能便宜些,當然是好;如果沒有,那也無妨——一次付清,利息給人賺,我方便就好——從這,便知道‥我絕對不是懂得「生財之道」的那一類人),所以‥「十二月十日」之後,也就乾脆停看,未再續定。
  這下子,小弟也沒辦法看「體育版」了——不知道‥他會不會以為‥我是故意不訂的? 因為‥正好是給他信件的這個期間,才停看的。
  他看報紙那麼久了,以前,收報費的人來,他也只是告訴我一聲,就從來不曾付過一回。還好‥真正看報的人是我,他有沒有報紙,都無所謂,所以‥我付得很高興。
  不過‥如果情形相反的話,我相信‥我真的不會像母親那樣子——「我付款,他享受」。
  我想‥〔我還是很小心眼、很會計較的!〕 除非,他能具有‥「讓我心甘情願去付出」的條件——條件?
  也許‥母親的條件,就只是因為‥他是她兒子吧!?
 
  說到「報紙」,真覺得可惜!蒐集了九個星期(每週四)的「世界十大文豪」,竟然就在停看之後,忘了去買「買後一集」(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)的介紹,遲了一天,託小妹問人要,卻沒有我要的東西,這事,真使我有些許失望——很好奇‥〔這「第十個」大文豪,是誰呢? 它說了些什麼呢?〕
不過,話說回來,我還是很滿意了,畢竟‥沒有太早,就面臨報紙到期的事實——「十分之九」,大於「十分之一」太多了。
 
  十一點半了,上洗手間之後,也許該把湯弄熱。
  如此早已「段段落落」的信,就在這裡,又做了一次的中止了。
  晚安!
  這個時候,也許「台北」,也正在下著雨吧!?
  有時,雨也會令人有好夢的!
                  麗玉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20.日 23:37:23
 

▼給阿文‥165.5

阿文‥
  生日快樂!
  新年快樂!
 
  如果可以,我但願‥花海中的女孩是我!
  於是‥捧起滿滿的祝福,在風裡,把‥希望、陽光、祝福,遞給你!
  雖然‥我未曾擁有那片花海,可是‥我卻很清楚的知道‥儘管生命,是逐漸減少的,但對你的祝福,卻是不斷的增加,就像將要來到的「一九九九年」一樣——一輩子,久久久……
  我想‥我真的可以這麼說——不心虛。
                  麗玉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30.三
 

■生日賀卡

  給你一顆‥夢想的種子,
  願它在這一季,豐富你的生活!

 
    ◎向日葵
  花具向光性,一般播種後,六十至八十天,可以切花。
  短日下,花芽分化提早。
  莖剛直,花徑十二公分,花瓣長三公分。
  適合在‥「一至六月」或「三至九月」生長。
  適合生長的溫度在‥「十五至三十五度」。
  播種到發芽,約要十天。
 
    ◎播種方法
  一、種植時,請將種子,埋在一至二公分深的土裡。
  二、土質若較乾,土壤須澆到濕透——即‥花盆底部,有水滲出。
  三、發芽時,將兩棵花苗,移為間距五公分。
  四、當葉片長至四、五葉時,將花苗移為單棵一個花盆。
  五、如此一來,開的花,必定會大且漂亮。
 
※阿文註
  麗玉所寄的生日賀卡上,有個小女孩,穿著紫色的衣服、白色的連身裙,
一手抓著帽子,為避免帽子被風吹掉——她在一片向日葵的花海之中。
  內附一粒,向日葵的種子。
 

▼給阿文‥165.6

阿文‥
  今天,小弟成了「大哥大」家族的一員了。
  我真的不明白‥像「信用卡、大哥大」這種東西,到底是因為‥真的「需要」,而使用它的多,還是‥只單純的,「想擁有它,而擁有」的多呢?
  越來越覺得‥自己似乎並不能去幫助誰。
  每天,面對同樣的母親、同樣的親人,的確覺得有些累了,尤其是體認到‥
身邊的親人、事件,將不知要依同樣的模式,持續存在多久時,不知道‥是不是在逃避,或者算是‥在面對那個事實,而很想和自己,定個契約,給自己一段時間,(多長?)如果一切如舊,那麼‥當該選擇「遠離」。
  麗玉也不清楚‥怎麼會有那樣「認真」,而不是「意氣用事」的念頭存在過、發生過? 不過,說是「認真」,仔細想來,卻也有幾分可疑,所謂的「遠離」,應當是什麼? 我又計劃怎麼做呢? 其實‥我壓根兒,不想去想,腦中一片空白,怎麼也沾不上,「認真」的邊吧!?
 
  換個話題吧!
  昨日,竟然會想到「邱媽媽」——一個被我遺忘好久的人。
  想起她,於是‥想到當初,她寄來的明信片(說明兒子入伍,我寄去的信,暫且由她保管)。
  而直到現在,我才突然發現‥以前似乎沒有想過‥〔何以邱媽媽,會知道我的名字?〕也沒想過‥〔她和邱育洲,平日相處的情形……〕
  當然,接下來,就聯想到‥自己家裡的情形,想著想著,那封著實令我吃驚的信件,也突然的,從記憶裡,被揪了回來——
  想那時,阿文曾替麗玉,罵了育洲,而我,除了難過,還是難過。
  但是‥直到今日,卻也還是,真的沒有任何責怪他的念頭;而昔日的「傷心哭泣」,在今日回顧的此刻,卻只剩下如夢一場,甚至覺得‥他的出現,只是上帝給我的一個惡作劇而已! 因為‥那些故事,真的走了很遠很遠了!
  而且,有一天,它會從我的「記憶收藏盒」裡,真正的出走,也有可能。
  人的記憶,的確神奇,有時,竟會莫名的‥把早已離開自己很遠的一些人、一些事,給搬到現在的生活中來,給人一點「意外」。
 
  因為「大哥大」的緣故,使我今晚,又很想‥明天「真的」不要買菜算了!
中午,給媽買個便當就好!
  但是‥即使真的讓它停水、停電……就真的能教小弟‥明白什麼嗎?
  我想‥〔事情不要弄得更糟,那倒是真的! 該做的事,明日照做,否則,家的樣子,真的不成家了!〕
                  麗玉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31.四 01:00:00
 

△給麗玉-165

麗玉‥
  阿文想想‥自己還真是‥缺乏「勇氣」呢!
  或許‥也不是缺乏勇氣,而是因為「懶」吧!?
  關於‥「吳成昌竊電,阿文被罰」一事,阿文至今,還沒到「消基會」去申訴呢!
  阿文在打電話到「電力公司」申訴之前,其實‥已有先打電話到「消基會」請教了。
  消基會的小姐聽了,也直叫「不合理」,要阿文收到「罰單」之後,寫封「存證信函」,連帶罰單,寄回電力公司,還要影印一份「副本」,寄到消基會去……
  阿文後來,等不到「罰單」(因是以「掛號」寄的,沒收到,又退回了),忍不住地,也就乾脆打電話到「電力公司.稽查股」去申訴了。
  聽了稽查股科長的一番話後,方知《電業法》,就是這麼規定的‥
若遭竊電,電力公司,找的就是「電錶所有人」——除非‥能當場逮到竊電的人。
  他還跟阿文說‥「你可以注意一下,要是吳成昌回來了,便打電話通知電力公司的人,電力公司的人,便會會同警察,一齊去找吳成昌;不過,最好是在『白天——上班時間,因為‥晚上,大家都下班去了,要找人很難……」
  阿文只好笑一笑,自認倒楣,決定「先繳罰款」,再到「消基會」去申訴。
 
  阿文寫好了給吳成昌的「信」之後,想拿去放到他家門下,卻遇到吳成昌的姊姊,還有朋友等(三個大人、兩個小孩)。
  阿文一到——
  吳成昌的朋友,就在那裡「抱怨」,說什麼‥「有載誌,也呣通知一下,電切切去……冰箱無電……連廳頭的電火著無……」
  阿文那天,把電錶移到外牆後,並沒有把他家的電源接上,心想‥〔你若要用電的話,你就會來找我,我就要你「承諾」‥以後有了錢,就還我一萬元。 並且‥先「預付」五千元電費,要不然‥我不會再給你接電了……〕
  阿文聽他在那裡唸,不禁笑道‥
「你有啥麼資格怨嘆? 予人罰錢的,是我呢!
 即馬恁也無蹛咧遮啊啦!你是叫我通知啥人?
 若要用電,恁著愛來𢭻我,敢講是我著愛去𢭻恁哩?」
(你有什麼資格怨嘆? 被人罰錢的,是我呢! 現在,你們也沒住在這啦!你是叫我通知什麼人? 若要用電,你們就要來找我,難道說‥是我要去找你們嗎?)
  後來,你一句、我一句的……
  阿文還是被「激怒」了,(呵!修養還是不到家哪!)吼了幾句之後,叫了幾聲「阿彌陀佛」,平靜了下來,本來是氣得‥「怎樣也不再給你接電了」,後來,還是「一笑泯恩仇」、心軟地說‥「好啦!你若要佫接電,先摕五千箍來,則慢慢仔扣。」 (笑一笑,氣就不見了。  其實‥之前的電費,還沒算清哩!)
  吳成昌的姊姊〈吳麗美〉,也答應‥以後,要是電費不夠了,就由她出。
(目前,吳成昌的妻子跑了,吳成昌也不知溜到哪去了;孩子是住她家——山上沒人住;不過‥有一大堆「神像」在住,她們三不五時,會上山來燒香拜拜。
吳成昌過去,也搞神壇、當童乩呢!)
  阿文也把給吳成昌的信,拿給了他姊姊,希望她有機會,能轉達阿文「衷心的希望與祝福」‥希望他能有「光采」的一天——很高興地,親自把一萬元,拿還給阿文。 (先前,他姊姊也願意代出這一萬元,還說‥「我借 嘛要借來予你。」
阿文還是希望‥能由吳成昌償還——因為‥這是他應負起的責任,而不是老是由別人替他「擦屁股」。)
  他姊姊便說‥「你有呰份心,我也真感謝……不過‥要等到呰一工,呣知要等到何時,我也呣敢𠇺你保證……」
  阿文說‥「無要緊!我用一世人的時間來等,著算講等到𪜶囝大漢,會趁錢啊!則還我,也無要緊!」 (呵呵!阿文還真是「偉大」呢!說得這麼好聽!
𪜶囝大漢‥他的孩子長大。 趁錢‥掙錢。)
  不過‥隔了幾天,阿文就「後悔」了——阿文辛辛苦苦的,存了兩萬元(一整年的「資源回收所得」,共「二一二九四元」),其中一萬,是用來繳「勞保費、健保費」的,另外一萬元,則是打算用來‥「改善、加強」電腦的,本想在「資訊月」,買一個「硬碟」或「可讀寫光碟」什麼的…… 結果‥被罰了一萬元……
望啊望、等啊等,等了十二個月,才等到的「資訊月」,這下,「改善電腦」的希望,便泡湯了——後來,阿文還是打了電話給吳麗美,又是「歹勢」、又是「抱歉」的,吞吞吐吐地,要她代還一萬元。
  她很爽快的,就答應‥「一個星期內」,把錢給阿文——於是‥在「十二月十六日」,她便劃撥了一萬元給阿文。 (她的日子,大概也不是很好過,錢是向人先借的,而那五千元「預付電費」,也是吳成昌的朋友出的。)
  阿文領了一萬元,想想,還是存了起來——因為‥明年「資訊月」,硬碟容量會越大、越快;價格也會越便宜;屆時,「可讀寫光蹀」,品質也會越好、價格也會越便宜——就再等「十二個月」吧!
 
  阿文代吳成昌罰了一萬元,而他姊姊,代他還了一萬元……看來,阿文到底也沒「損失」什麼……然而‥吳成昌在這件事情當中,卻像是個「沒事人」一樣——事情原本應該是‥「吳成昌竊電,被罰一萬元」才對呀!(呵呵!世間事,就是這麼「曲折」啦!)
  阿文很想去「改正它」,只是……「懶」了!至今,也沒到「消基會」申訴。真要申訴了,那要花費多少時間、人力、精神,去跟整個「法律、制度」抗爭呢?想想,還是「省了」吧!「算了」吧!(就這麼「省了、算了」,於是‥也就「姑息養X」啦!)
  呵呵!真是阿文所謂‥「一懶天下無成事」哪!
  其實‥阿文心裡,一直想「抗爭」、想「投書」的,還有一些事呢!
  就順便「說說」,舒舒氣——一吐為快好了!
  就算不能改善、改變什麼,就算「說了也是白說」,那又怎樣呢?
「白說也得說」啦!說了,消消氣也好!
 

⊕一、遺產稅當廢除。

  「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」——稅,是應該繳、必要繳的,因為‥國家的建設、國防等,都是要靠「稅收」,才能維持、運作的。 只是‥繳的稅,繳得合不合乎「情、理」而已。 (阿文道‥「合法的事,未必合乎情、理。」
  常聽人在喊‥「中華民國萬『稅』!萬萬『稅』!」
  呵呵!真的是「萬萬稅」啊!
  「一隻牛,能剝幾層皮」呢?
  國民的一生,「賺錢」就有在繳「所得稅」;「花錢、消費」買東西呢!還要再繳「百分之五」的「貨物稅」;連水、電、瓦斯也要繳「百分之五」的稅;房屋呢!每年都在繳「房屋稅」;土地呢!每年也在繳「地價稅」——
活著呢!財產要送給他人或兒女,要繳「贈與稅」;
死了呢!兒女要繼承,還得繳「遺產稅」。
(如是‥同樣「一份錢」,要繳幾次稅、多少稅呢?)
  遺產要是「金錢」,那還好,有「現金」可以繳「遺產稅」。
  遺產要是「不動產」,像「房子、土地」等,「有價無錢」的,孩子要是「不爭氣、無才調」,沒能賺很多錢,恐怕‥只好賣房子、賣土地,來繳大筆的「遺產稅」了。
  譬如‥新婚夫妻,胼手胝足、辛辛苦苦地,購買了上千萬的「花園別墅」,想去完成「心願」(夢想);生了個孩子,好不容易,拉拔長大,才要進入社會「賺錢」,夫妻二人,竟因車禍,而雙雙死亡,留下價值上千萬的房子(遺產)給孩子,孩子「沒錢繳遺產稅」,也只好「賣房子」了。
  若有父母,生前勤奮賺錢,購買了大筆的土地、好幾間房子,死後遺產稅,竟要繳數百萬——孩子繳不了,只好以部分的土地,台是賣房子,去抵遺產稅啦!
要是這麼一代一代的傳下去,為了「遺產稅」,土地就全變成政府的啦!
  而「遺產稅」,可不是「繳了一次」(剝一層皮)就完了,以後,子孫每「繼承」一次,就得再繳一次「遺產稅」——一隻牛,有幾張皮好剝呢? 總有一天,有房子,搞到沒房子;有土地,搞到沒土地——全都給「政府」算啦!(沒錢繳的話,要是「放棄繼承」,那土地、房子,就被「充公」啦!)
  本人總以「剪羊毛」為喻‥一隻牛,只有一層皮好剝,不過‥一隻綿羊,一生可以剪好幾次毛呢!所以說‥人民不是「牛」,而是「綿羊」——等到毛長夠了,「羊主」就會來剪羊毛;等到羊毛再長好了,羊主便又再來剪羊毛……如是‥一次又一次的剪羊毛,直到羊老了,長不出毛了,便把羊給宰了,連肉都給吃了。
  聽說現在‥「一年贈與四百萬元以內——免繳贈與稅」,既然如此,何不乾脆‥廢除「遺產稅」呢?
因為‥只要每年,都「贈與四百萬元」,到最後,也就「省了遺產稅」。
既然其結果‥一樣是「沒課到遺產稅」,何不乾脆‥廢除「遺產稅」呢?
還省去每年辦理「贈與手續」,所浪費的時間、人力、物力、金錢呢!
  若留下的是「金錢」,那還有錢繳「遺產稅」,也還說得過去;要是留下的是「土地、房子」,「受益非金錢」,教人家賣土地、賣房子去繳遺產稅——
有土地,變到沒土地;有房子,變到沒房子,那實在是‥「不合情理」啊!
真要課稅的話,在人家‥「賣房子、賣土地」時,「有錢」了,再課他稅,那也才說得過去、較合乎情理嘛!
  祖先、父母,辛辛苦苦的所得,已全都繳過「所得稅」了,想要留給「自己的子孫」,這是人之常情——子孫當是「歡喜以受」的,何以‥得了遺產,卻得為‥「遺產稅」而發愁、麻煩呢? 為了繳遺產稅,而賣了土地、房子,搞得沒土地耕種、沒房子住,這難道叫‥「遺產受益人」嗎?
  要不,「土地、房子」乾脆全部「收歸國有」好了——真的農夫要耕地,就向政府租用,五十年一期;誰要想住房子,只要向政府辦個手續,繳個‥「數十年租金」,也就住到老死啦!
如是‥省去什麼「地價稅、房屋稅」,省去多少時間、人力、物力等「麻煩」啊!
這也才真的是‥「耕者有其田、住者有其屋」呢!
也省得‥兄弟,為了爭家產,而鬩牆、興訟、動干戈……
也省得‥人民,辛苦一輩子,不吃不喝,也買不起‥「一間浴室」。
 

⊕二、所得稅法,當重新檢討、修正。

  每次申報所得稅,就覺得「不平」,更覺得「莫名其妙」——
何以年收入‥「三、五十萬元」的人,算一算,要繳「二、三萬元」的所得稅?
而年收入‥「上百萬、上千萬」的人,算一算,卻只繳個「數千元」的所得稅?
實在是‥「搞不懂、想不通」啊!
  老百姓們,永遠搞不懂‥這麼「合法」的稅制,到底是哪裡有問題呢?
 

⊕三、廢除汽、機車牌照稅,而隨油徵收燃料稅。

  人們買一台電視、音響、電腦,都可以比汽、機車來得貴——有誰買了電視、音響、電腦,付過一次「貨物稅」之後,每年還要繳個什麼稅,才能去「使用」電視、音響、電腦的呢?
  那張「牌照」,買新車時,「繳一次稅」,也就罷了,竟然每年都要繳,豈不是又像是在‥「剪羊毛」呢?
  而基於‥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,燃料稅,隨油徵收‥多用多繳、少用少繳、不用就不用繳;用多少、繳多少,這才是最公平的——
如是‥還可以省去很多繳「牌照稅、燃料稅」,所花費時間、人力、物力呢!
 

⊕四、對於選舉的看法。

  現在流行一句台灣俗語‥
「選舉無師父,用錢買著有;選舉𣍐摃龜,有錢著𣍐輸。」
  「民主、自由」是非常可貴的。
  「選舉」是民主的方式之一,「選賢與能」,是選舉的目的。
  然而,長久以來的「選舉文化」,常有「賄選」之歪風——政治成了有錢人玩的遊戲。
  今年「三合一選舉」,如火如荼地進行著,市長選舉,估計要花「一億元新台幣」;立委、市議員選舉,由於「經濟不景氣」,省點花用,也需要個「三、四百萬」。 「一億元」,多多呢? 「一」後面「八個〇」哪! 那麼多錢,能夠‥「做好多少好事」呢? 「三、四百萬」,一般人,一生省吃儉用的,要存多久才有呢?
  不禁要問‥「難道當官,真的那麼好賺,值得花那麼多錢嗎?」
  當然啦!花的錢,多不是「候選人」的,反正有「財團」支持,不花白不花,然而‥候選人欠了那麼一大筆「人情債」,當選之後,又將如何「回報」呢?
  「選票攸關未來民眾的福祉、社會的脈動」,民眾會覺醒的!不會再是「投票的白痴」,人們會睜亮眼睛、洗淨耳朵,平常就會仔細的看、認真的聽,然後‥投下「神聖的一票——選賢與能」,而不是「選錢與佞」(誰賄選的錢多、誰說的話好聽),終有一天‥「選舉著師父——有錢也會輸!」(87.12.02.二)
 

⊕五、我是宇宙人——我對省籍的看法。

  一日,去拜訪朋友,按下門鈴後——
  小朋友在對講機的那頭,突然問道‥「你是什麼人?」
  聽到這麼一句問話,一時之間,竟不知如何作答(因為‥「答案」有太多太多了),靈心一動,便笑問道‥「妳以為我是什麼人? 那妳是什麼人?」
  她叫道‥「我是小孩!我是女生……你是不是壞人?」
  我不禁笑道‥「我是大人!我是男生!我不是壞人!」
 
  「我是什麼人?」 實在‥我有很多的「身分」,這些身分,會隨著「對象」,而有所改變的呀! 本人有話說‥
「碰到別家的人,我說我是潘家人~碰到台南人,我說我是台北人……
 碰到大陸人,我說我是台灣人~碰到外國人,我說我是中國人……
 碰到歐洲人,我說我是亞洲人……
 如果碰到外星人的話,我會說‥我是地球人。
 其實‥我們有個共同的名字‥宇宙人。」

  我們之所以將萬物,以其所「共有的特性」,或是「各別的差異」,加以「分析~區別~歸類」,是為了借此,更加的便於「認識」萬物,乃至是為了‥好能更加的,便於「管理」。
  其實‥萬物各具其性、各有特色,都是「獨一無二」的,世上沒有「絕對的相同」,只有「相對的相同」——
  「分類」如果是用來「比較‥高低優劣」的話,恐怕誰都會「不服」哪!
  課業成績不好的學生,可能音樂很好、體育很好;課業成績很好的學生,可能是個「病雞」,或是「生活白痴」。
  人與人之間,乃至於萬物之間,本人有話說‥

「無所謂‥『平不平等』的問題,只有‥『尊不尊重』的問題。」
要如何才算「平等」呢?
魚住在水裡,難道要牠搬到陸地上,跟貓一起住,才算「平等」嗎?
我們當包容,並且尊重‥萬物所呈現,或者是內涵的「差異性」哪!

  本省人、外省人;台灣人、大陸人;中國人、美國人、日本人;亞洲人、歐洲人、非洲人;黃種人、黑種人、白種人;男人、女人;老人、小孩;好人、壞人;善人、惡人……只不過是為了便於‥「分類、識別、稱呼」罷了,還不是一樣‥都是「人」呢?
  一個人,若是不自重,也不尊重他人,那麼‥管他是什麼人,也都是不受歡迎的人啊!
 

⊕六、「一國兩家」論。

  最近,總統李登輝先生,提出了‥「特殊兩國論」的說法,引起海峽對岸的「中國」,相當不滿,於是‥文攻武嚇,搞得台灣人心惶惶、股市挫敗連連……
  每個學者、專家、政客,對於‥「特殊兩國論」,都有其不同的「解釋」。
  究竟‥「台灣」跟「大陸」,是「兩個中國」,還是「一個中國」呢?
  「中國、中華民國」,只是「簡稱」,而「全稱」,則可釋為‥
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,或是「中華民主共和國」……呵呵!到底誰對、誰錯,哪個解釋,才是「正確」的呢? 又,哪個「中國」,才是「正牌」的呢?
  本人覺得‥臺灣跟大陸,有著共同的歷史根源、文化背景、風俗習慣、語言文字,其實‥其關係,就像是「兄弟」一樣。
  所謂‥「樹大分枝、子大分家。」 這常是難以避免的事。
  就像一個大家族,兄弟長大了,各自成家,彼此皆為「家長」——除了「年齡、序位」,有「大、小」之分外,其「權利」與「義務、責任」,都是「相等、同等、平等」的呀! 就算是住在「同一個屋簷下」,也是「兩家子」啊!
  是故‥本人提出‥一國兩家論。
  大陸人、臺灣人,同是「中國人」哪!但各自擁有「自己的家」。
  俗語所謂‥「家和萬事興!」
  但願‥這「兩家子人」,能夠‥「互相尊重、和平相處、相安無事」!
  中華民國萬歲!萬歲!萬萬歲!
 (阿文註‥此則為後來所增。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五日 星期日。)
 
  好啦!說完了! 可以舒一口氣了!
  呵呵!阿文實在當整理一下,投書報紙社論的——但願能引起共鳴、共識!
  阿文到底還是‥「有心無力——不堪偉大」啦!
  阿文今天,要是很富有,很會賺錢、賺很多錢,還會在乎,那一萬元嗎?
就算等他到死,也沒關係啊!
還會在乎‥「自己一個月,打不到五通電話,卻得為弟妹們,出二、三百;五百元的電話費」嗎?
  (事實上,根本不是「錢」的問題哪!而是有無‥「責任、責任感」的問題,然而,有些事情,肯付錢,往往也就表示‥肯負責任——譬如‥「使用者付費、買東西給錢」,也是「負責」的態度啊!)
 
  子路曰‥「願車、馬、衣、輕裘,與朋友共,敝之而無憾!」
  子路很會賺錢,為人也真的很海派;只是‥一般的窮人,說了這話,便成了‥「有心無力」的大話,或者,根本就是‥「六月芥菜——假有心」,只是「說說而已——聊表心意」,要是真有錢了,卻「富貴佈施難」呢!
 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 (87)1998.12.31.四 23:10:50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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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舊文整修,首舖於「新聞台」。2023.06.16.五 00:00:01
◎潘文良《魚雁千里共今緣》陳麗玉_165。1998.12.31.四 23:1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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