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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10 00:05:18| 人氣178| 回應0 | 上一篇 | 下一篇

◎清靈_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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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潘文良著作集>勵益品>魚雁千里共今緣>雲清靈_23

▼給阿文‥23

阿文哥哥‥
  近來好嗎?
  時間,在上學~讀書~放學;洗澡~吃飯~寫功課~睡覺……之中流逝了。
  日子過得好快啊!日復一日的,生活上,也沒什麼大變化,覺得有點「無聊」呢!
  不過,人家說‥「平安就是福」嘛!
  總是‥「沒事」比「有事」好,您說是嗎?
 
  前一陣子,「美國」的一位「七歲」的小女生‥〈潔西卡〉,駕駛輕型飛機,想打破「金氏世界紀錄——最年輕的駕駛員」,結果‥不幸罹難了;同行的父親及教練,也跟著送了命……
  清靈還真懷疑‥〔駕駛飛機,真的是‥潔西卡的「意願」嗎?〕
  新聞媒體上說‥「是她父親,『望女成鳳』的心態下,想讓〈潔西卡〉‥一舉成名,才要潔西卡,駕駛飛機的……」
  那天,記者訪問潔西卡,潔西卡就顯得‥有些「害怕」的樣子,表情一點也不自然、也不歡喜,卻還是說不會怕……
  結果‥第二天,就出事了。
 
  我想‥〔大部分的孩子,在父母的心目中,都是「心肝寶貝」。〕
  父母都會‥「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」,其實‥也都是希望孩子好;希望孩子,能夠「出人頭地」……只是,有話說‥「愛之——足以害之。」
  清靈覺得‥潔西卡的父母,真的要負很大的責任。
  「七歲」的孩子,也不知道‥什麼危險,父母卻為了「出名」,而做了那樣的「安排~行動」,真的是‥很不應該耶!
  一條命,就隨著飛機的墬毀,而「報銷」了……
  這下子,果然是「出名」了——可是,值得嗎?
  而一切,對潔西卡來說,也都「來不及」了!
  只是希望‥〔潔西卡的死,能給天下的父母‥一點啟示、一點警惕!〕
  真的希望‥再也沒有父母,「逼著」孩子,去做不願意的事——補這個、補那個的……補得「肚子痛——跑馬拉松」……那就「得不償失」了!
 
  好啦!休息囉!
  祝‥
平安快樂!
                  清靈
                    (85)1996.05.01.三 22:35:00
 

△給清靈—23

清靈‥
  阿文總是這麼想‥
〔父母把孩子生下來,就以為‥自己有什麼「責任」,必需要「負責」,
 負起養育、教育孩子的「責任」……
 有了「責任」,就有了「權利」,於是處處要「操控」孩子、「干涉」孩子……
 好能彰顯自己的「權威」。
 責任,是自己找的——
 之所以要找責任承擔,其實‥是為了要「成就自我」(成就自我的「權威」)。
 負責,是為了讓自己、讓別人,覺得自己‥是個「有用的人」;
 好讓自己、好讓別人,覺得自己很「重要」——
 讓自己覺得‥自己的生命有意義、自己的生活有目的、自己的生存有價值。〕

  人,何其可悲呀!?
自己,並不能證明‥自己的存在——需要有別人,才能夠證明‥自己的存在。
  簡而言之‥阿文要是「關起門來」,在家裡努力的寫、用功的作,卻不發表自己的作品、不出書,而「蔽帚自珍」地,像「寶貝」似的,把作品「藏起來」——不讓別人看見、不讓別人知道,而活在「自己的世界」裡,那麼‥除了自己之外,還會有誰會知道‥阿文是個「作家」呢?
  要是阿文,沒有「顯露」過一篇文章、一本書,而去跟人家說‥「我是個作家……」 有誰會相信呢? 所以呢!阿文為了證明「自己是個作家」,於是‥便要發表自己的作品、出書——
好讓人家知道‥「這個世界上,還有一個〈潘文良〉的存在!」
  可悲的是‥「人在看到『他人』時,才會知道‥『自我』的存在!」
(於「眼見色、耳聞聲、鼻嗅香、舌嘗味、身覺觸、意思法」時,
 才會知道‥「我」的存在。)
  若是人,從小就生長在一個‥「一無他人」的孤島上,只有「自己一個人」,是否會懷疑‥〔我——是什麼東西呢?〕
 
  阿文「揣測」著上帝〈耶和華〉神,當初在「創造宇宙萬物、創造人類」之前的「心情」‥
〔只有我這麼一個「神」……可真是「百般無聊」啊!
 還有誰知道‥我是神——我是個「全知全能」的神呢?〕
於是‥一念心起,不禁彈指叫道‥
「啊……有了!我何不來創造‥一個世界呢?
 何不創造一些日月星辰、創造一些花草樹木、創造一些飛禽走獸……
 創造一些人類呢?如此,方能彰顯我的‥赫赫神威啊!」
於是‥上帝〈耶和華〉神,便「自製、自造;自編、自導」地,創造了「宇宙萬物」、創造了「人類」,心滿意足地,笑道‥「呵呵!這下,可有得我聊了!」
  阿文看來——
上帝就像是個「導演」一樣(或者是‥像一個小孩,在「辦家家」一樣)——
佈置了一個「舞台‥宇宙世間」,也安排了「戲角‥萬物」——
演一齣戲以「自娛」。
  上帝耶和華神,創造宇宙萬物、創造人類,很顯然的,就是為了要證明‥
「自己的存在」——
為了讓「人類知道、讓人類了解、讓人類榮耀」‥上帝耶和華神的「偉大殊勝」。
  若無人類眾生,那誰會知道‥有個上帝耶和華神的存在呢?
  上帝耶和華神,創造了「宇宙萬物」、創造了「人類」,不禁滿意地,笑道‥「哈哈!我多麼了不起啊!
 你們都是我『創造』的,你們都得『服從』我的旨意、聽從我的指示……
 我要你們往西,你們不可以往東;我要你們站,你們不可以坐;
 我要你們閉嘴,你們不可以開口……
 我要你們死,你們不可以活!
 我要你們上天堂,你們不會下地獄……
 因為‥我是『造物主』,我是你們的主人!
 一切都是‥我的主意、我的安排——
 一切都是‥按照我寫好『劇本』演出!」
  〈亞當〉跟〈夏娃〉,就像上帝所飼養的「寵物」一樣,懞懞懂懂的,沒什麼「智慧」;迷迷茫茫的,還是兩個大近視——成天光著身子,在「伊甸園」裡,過著快樂(不愁吃喝、不愁住)的日子。
  後來,夏娃被狡猾的蛇所誘惑,吃了「禁果」(上帝所禁止吃的果子),也給亞當吃了,眼睛才「明亮」了起來。 (阿文還真不曉得‥上帝創造一條「狡猾的蛇」,到底是要幹什麼的? 是為了讓蛇,去「引誘」夏娃吃「禁果」的嗎? 為什麼‥不創造一條「善良的蛇」呢?  呵呵!話說回頭‥要是沒有蛇去引誘夏娃吃禁果,那就「沒戲唱」啦!《聖經.創世紀》,就沒下文了——亞當、夏娃,兩個人,到現在,還在伊甸園裡,過著「幸福快樂」的日子呢!)
  上帝耶和華知道了——(顯然‥先前還不知道——既然未有「先見之明」,豈敢謂為「全知全能」呢? 若是事前已知,卻猶然眼睜睜的,等著看蛇去誘惑夏娃吃禁果……如是「見死不救」,是何心態呢?) 很不高興,便對蛇說‥
「你既做了這事,就必受咒詛,比一切的牲畜更甚,你必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;
 我又要叫你,和女人彼此為仇;你的後裔,和女人的後裔,也彼此為仇——
 女人的後裔,要傷你的頭,你要傷他的腳跟。」又對女人說‥
「我必多多加增,妳懷胎的苦楚,妳生產兒女,必多受苦楚;
 妳必戀慕妳丈夫,妳丈夫,必管轄妳。」又對亞當說‥
「你既聽從妻子的話,吃了我所吩咐你‥『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』,
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
 你必終身勞苦,才能從地裡得吃的,地必給你長出荊棘,和蒺藜來;
 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,你必汗流滿面,才得餬口,直到你歸了土。
 因為‥你是從而出的,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。」
  上帝便給他妻子,起名叫〈夏娃〉,因為‥她是眾生之母。又為亞當和他妻子,用皮子作衣服,給他們穿。
  耶和華上帝說‥
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,『能知道善惡』!
 現在,恐怕他伸手,又摘『生命樹』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……」
  耶和華上帝,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,耕種他所自出之土,於是,把他趕出去了,又在伊甸園的東邊,安設「基路伯」,和四面轉動、發火焰的劍,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。

  (以上參見‥《舊約聖經.創世紀》。)
 
  上帝還真是奇怪!人能「知道善惡』,有什麼不好呢?
還怕人能「長生不死」呢!
可見得‥上帝把亞當跟夏娃,像「寵物」般養著——
希望‥寵物聰明,但絕對不能比「主人」聰明——有點聰明,但不能太聰明。
  …………
  可悲的是‥上帝為了彰顯自己的「萬能」,在製造亞當跟夏娃時,「竟」給了(安排了)亞當跟夏娃‥「變『聰明』因緣」——
後來的人類,有了「思考」能力、有了「判斷」能力,居然就「不服從」上帝耶和華神了……還一個個的,想跟上帝一樣,擁有「無上的權威」,好能「操控」一切、主導一切。
  上帝「可能是‥作夢也沒想到」,自己「製造」出來的人類,竟會如此「惡劣」,於是‥氣得七竅冒煙,便用洪水,來「懲罰」人類,把那些‥「不聽話」的人類眾生,全部都給淹死——只告訴一些‥「聽話」的人,造一艘「諾亞方舟」,躲離了洪水之患。 (上帝「應該知道」的!因為‥上帝是「全知全能」的;可是,既然「知道」,為什麼又要讓事情「發生」呢? 上帝「唯恐天下不亂」耶!?)
  洪水退去了,存活下來的人,繼續在「地球」上生存——
人,越來越多,於是‥就有一些人,越來越「不聽——神話」……
  上帝耶和華神,心想‥〔還是別發脾氣了吧!這次,就來試試那「愛的教育」吧!〕於是‥便用自己的「分靈」,投到一個處女〈瑪琍亞〉的胎裡~出生,成為〈耶穌基督〉——到處宣揚‥
「神愛世人——信主得永生‥負起教化、救渡世人的『責任』」——
「收拾」上帝耶和華神,「創造人類」,所產生的「慘局、殘局」。
 
  阿文看來,上帝真的是‥「吃飯沒事幹——沒事找事」,創造一個宇宙世間、創造萬物、創造人類……然後,再「苦口婆心‥費時、費力、費精神」的——
「勸人向善、勸人信主得永生」,真是……好好笑、好好玩啊!
 
  真是抱歉!
  阿文「想到說到」,忘了‥清靈是個「基督徒」,還在這裡,直說〈上帝——耶和華〉的……壞話呢!
  阿文過去,也曾很「認真」的,想當「基督徒」,每在脆弱、無助……害怕的時候,也會學著向上帝「祈禱——阿門、阿門」的叫……
  只是呢!阿文太會「胡思亂想」了!
  以上這些,都是阿文對「上帝」的疑問——不得其解!
  問了幾個牧師,也得不到答案。
  後來,才找到佛法、親近教佛的!
 
  清靈的媽媽,是基督徒,然而,清靈可算是「基督徒」嗎?
  阿文感覺‥清靈好像,不是個很「虔誠」的基督徒耶!
  事實上,有許多自稱基督徒的,或者自稱是佛教徒的——
上教會、到寺院……也只不過是‥一種習以為常的「習慣」罷了!
 
  而人生世間,渺小如‥「滄海之一粟、森林之一葉」,然而‥人實是「不甘寂寞」、不甘「沒沒無聞」的,任何人,都需要被別人‥注意、欣賞、肯定、稱讚、羨慕。
  於是‥人不得不去「創造」一些‥有利於自己的環境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;情、理、法),好能彰顯‥自己的存在。
  阿文但觀世間‥男女結婚~生子,究其「心態」,就像是「上帝」一樣,雖然「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」;希望孩子「出人頭地」、希望孩子「比父母強」……
都是希望孩子「好」,然而‥「骨子裡」,卻是希望‥能夠藉著孩子,來「榮耀」自己(光耀門楣、光宗耀祖)、來「成就」自己…… (孩子有所成就,不免就要跟人說‥「看哪!那是『我的』孩子!那是我『生』出來、『養』出來、『教』出來的孩子……」)
  多少父母,把孩子像「工具」似的「使用」著呢? 藉著孩子,來達到自己的「理想」——千方百計、處心積慮的,想把孩子,「塑造」成‥「父母自己」所要的樣子——這個也補、那個也補,想把孩子,補得成為人中之龍、人中之鳳……
好能彰顯自己的能力。
  殊不知‥孩子打從「出娘胎」開始,就是一個‥「獨立的個體」,有其獨立的「知情意識」。
  只是幼年、童年時期,尚無「能力」,能夠承擔「生活」的種種必需條件,故「需要仰賴」父母的撫養——靠父母住、靠父母吃、靠父母穿、靠父母用……
才能夠得以順利的成長——因而不得不‥順從父母的安排、順從父母的指示——
  一方面,厭惡於「被安排、被操控」;一方面,卻也因而養成「依賴性」——畢竟‥人性「好逸惡勞」,不必工作、不必付出多少勞力,而能夠‥「有住的、有吃的、有穿的、有用的、有花的」,這是人人所希望能「享受」的;而從「被安排、被操控」之中,也得到一種「安全感、安定感」——不必為「生活」,去冒險、去奔波、去勞動……(這是人的「矛盾」心理,當人有了問題,常是想「求助於人」,希望別人,能給個「標準答案」,而不用自己 動手,費心勞力的去解決問題。)
於是‥只好「委曲求全——無可奈何」地,接受大人的安排,成為大人所希望的樣子(心裡或許不接受,但也沒辦法)——就像……雞、鴨、豬、牛、羊……一樣,即使生死,操控於人類之手,隨時都有可能喪命,卻仍為了吃、為了住,而「甘願」被「蓄養」——若非「甘願」,那就是「愚痴」,愚痴得不知道要「跑」……(據說‥「豬是『知走呣知死』、牛是『知死呣知走』。」)
  而當孩子,有足夠的「能力」,養活自己時,便會開始逃避、開始反抗那種‥「被安排、被操控」的生活——想要「自由」。
  父母大人,一直能夠‥「安排、操控、掌握」孩子的(把孩子像「遙控玩具」一樣的把玩著),見到孩子‥「長大了、不聽話了」,心裡可真不是滋味(大人的「權威」失效,無法施展,頓時「地位」全失,覺得‥自己對孩子來說‥已經不重要了),老是不肯「承認‥孩子已經長大了」,於是‥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‥
「翅膀長硬了——會要飛了吼……不聽我的話了吼!」
 
  阿文對「心肝寶貝」一詞,可有點「意見」呢!
  孩子像「心肝、寶貝」一樣,雖然,是很「貴重」的東西,令人喜愛、令人呵護,然而‥也正因為「貴重」,卻使人萬般「不捨」,希望能夠永遠「擁有」、永遠能夠「掌握」‥像心肝、寶貝一樣,永遠都是「我的」——
孩子越長越大啦!就會有他的心思、有他的路、有他的天地,於是‥也就難以「割捨」;「恨不得」孩子,永遠都「不要長大」——
永遠都聽話、永遠都為自己所「掌控」——
像「心肝寶貝」一樣,永遠為自己所「珍愛、珍藏」。
  對於孩子來說‥「心肝寶貝」,在小時候,是很樂於被「珍愛」、被「呵護」的,然而‥長越大,就越像是一種「負擔、枷鎖」。有一天,孩子會發現‥自己像是被豢養在籠子裡的「金絲雀」一樣,要飛,不能飛;要自由,沒有自由,只能在籠子裡,唱著「美妙」的歌,以「取悅」大人——成為大人,所希望的樣子。
  而「心肝」呢? 是人體內的器官——為人「工作」的!時時刻刻,無不是在輸血、濾毒……為人「忙碌」、為人「付出」……
  孩子是父母的「心肝」——也難怪‥孩子是父母想達到‥「榮耀自己」的一個「工具」呀!
 
  阿文最近,在思索「自由、尊重」的意義‥
人人都需要有「自由」的——孩子也是需要的。
人人都需要被「尊重」的——孩子也是需要的。
  「自由」是什麼呢? 「沒有壓抑、沒有脅迫、沒有恐懼、沒有阻礙」是也!
  就像樹一樣,小樹苗得以「自由生長」,長成「自己的樣子」,而不是經過‥「人為加工」(修剪、壓枝),而造成的樣子。
  小樹苗,都是「順著意願——朝光生長」的,沒有任何一棵樹,會去阻礙其他樹的生長——光,是樹木,生命的指引。
  父母當像「光」一樣,去「指引」孩子成長,而不是拿著「鐵絲、鐵條」,像「塑樹」一樣,把孩子,塑成‥「父母想要」的樣子。
  現代的孩子,從小就在‥「別人的計劃、安排」中,生活、成長著,被人安排成長、學習的「公式」——
  「教科書」是「死書」,計劃、安排著‥學生什麼時候,要學什麼東西;什麼時候,要「學會」什麼東西——這是一種‥「齊頭並進」式的教育,就像「行進」一樣,學生卻不能「走得太慢」,也不能「走得太快」,得要「整齊劃一」地——一樣的開始、一樣的進行、一樣的結束——腳步不能踏錯。
  每個學生,只能「按照」課程進度進行‥「第一課」沒學會,也得跟著上「第二課」;「第二課」早會了,也得跟著再上一次「第二課」……
  這種教育,不是在「壓苗阻長」,就是在「揠苗助長」,無法讓學生‥「自由生長」;不考慮學生‥那千差萬別的「學習能力」。
  有的人,可以背得動一百斤米;有的人,可以背得動五十斤米;有的人,只能背得動三十斤米……要是叫‥只能背得動十斤米的人,去背一百斤米,那是在「強人所難」——背不動米,也只得「望而興嘆——一邊站著看」,而不知所然。
  學習的過程,也像是在「打電動」一樣——第一關過了,才能到第二關;第二關過了,才能到第三關;第三關過了,才能到第四關……第一關,都還不能過,如何能過第二關呢?
  是故‥「教育」,當讓孩子,按照他的「學習能力」去走‥「一關一關」的去克服、去突破。 若是‥「不量其力、強其所難」,勢必帶給他壓力、挫折,而使其心生恐懼,對自己沒有信心、自卑,然後就「自我放棄、自甘墮落」。
  臺諺道‥「未曾學行,著要學飛。」
  這是不可能的,一年級時‥「ㄅ、ㄆ、ㄇ」沒學好,注音就不會拼音、國字就不會讀;二年級時,哪會好呢? 數學的「加、減」沒學好,「乘、除」就學不好……
  是故‥了解孩子的「問題癥結」所在,是很重要的;「ㄅ、ㄆ、ㄇ」不會,就「再」從「ㄅ、ㄆ、ㄇ」教起;「加、減」不會,就「再」從「加、減」教起,使其能夠「突破關卡」——
  過了第一關,才能到第二關呀!此所謂‥「量力而為——按部就班」是也!
 
  清靈猜猜‥「阿文一次(沒有間斷),能做多少下『伏地挺身』呢? 十下、二十下……四十下……五十下?」
  阿文「目前」,一口氣,能夠做「七十下」伏地挺身——自己都有點意外呢!
  阿文如何能‥一次沒有間斷的,做「七十下」伏地挺身呢? 「按部就班」而來的呀! 原先,做個十下,就覺得很吃力,可是,經過天天不斷的努力,「每天多做一下或五下」,有一天,便可以一次沒有間斷的,做「五十下」,然後,又「每天多做一下或三下」,於是‥現在可以做「七十下」了——再「努力」下去,阿文相信‥有一天,就可以一次沒有間斷的,做「一百下」伏地挺身了。
(當兵時,已訓練到一次能做一百下,只是退伍後……一懶就散啦!)
  任何成就,也都是需要「努力」的,然而‥「努力」當是一種‥「自我意願、自我要求、自我期許」,才能有所「長進」——
  俗語所謂‥「牛不喝水,按不下頭。」
  牛牽到水邊,要牛喝水,要是牛不想喝水,那是按不下牛頭的——按下了,牛也不會喝水;要是牛想喝水,不用去按牛頭,牛也會自己低頭去喝水的。
  任何「強迫」(乃至「壓迫」),都只會造成「心不甘、情不願」;造成「怨恨」——都只會形成‥「反效果」而已!
 
  讓孩子「自由」的學習,順其「意願」而學習,他會學習得很快樂的。
  「英國」的〈尼爾〉,創立了「夏山學校」,主張‥「上課完全自由,孩子們,可以上課,也可以不上;只要他們喜歡,他們可以終年不上課……」
有個孩子,在學校裡,「晃了三年」,不肯進教室——有一天,「想通了」,花了「三個月」的時間,把人家「三年內」要學的東西,全給學起來了。
  這就是‥「自由意願」的學習「功效~成果」呀!
  只是‥一般大人,沒有時間,也沒有耐心,能「容忍」孩子,那種「慢吞吞」的學習過程,總希望能夠「一蹴即就、一夜成功」,最好是「不勞而獲——坐享其成」呢!
  若是有人要問‥「讓孩子『自由』選擇、看孩子的『意願』,那如果‥孩子一輩子,沒有『學習意願』,那不是一輩子,都不用學習、不會學習了嗎?」
  阿文笑道‥「意願,是可以『誘導』、可以『激發』的,而不能『強迫』!」
  阿文想想‥
〔「學習」,有很多,其實是在‥「不知不覺」中,學會的——
 「吃飯、走路」,其實也是學來的呀!
 而人生,什麼才是對自己「最重要」的呢?
 人人都一定要「學成」碩士、博士;都一定要「學成」總經理、董事長嗎?
 都要「學成」大富翁嗎?
 都要「學成」總統——地球球盟主嗎?
 人生世間,短暫無常哪!
 當碩士、博士,研究「核子彈」,而「不利」於眾生,何樂有之?
 當總經理、董事長、大富翁,不知「為善施仁」,有何用處呢?
 當總統、地球球盟主,而到處搞戰爭,惱害眾生,有何功德呢?
 還不如‥當一個快樂的清道夫、當一個農夫,對人們還比較有貢獻呢!〕

  再者,所謂的「尊重」,阿文思之、釋之為——
「尊,就是『尊嚴』;重,就是『重視』——尊重,就是『重視尊嚴』也!」
  每個人生下來,就在這世間,有「一席之地」;每個人,都當‥「重視自己、重視別人的尊嚴」,這就是「尊重」。
  孩子也有孩子的「尊嚴」,需要大人的「重視」,然而‥大人時常有意、無意的,損及孩子的尊嚴——
  「尊嚴」,簡而言之,就是「面子」。 每個人,都要「面子」,小孩也要面子。父母常以為孩子小‥「什麼都不懂、什麼都不知道」,於是‥大小聲的罵、大小下的打,還以為自己,是在「教訓」孩子呢! 真是「不給面子」呀! 尤其是‥有別人在的時候,被打、被罵,那可真是「丟臉」呢!
  丟了臉、沒面子——沒尊嚴,心裡對別人,就會有怨、有恨;對自己,就會沒信心、就會自卑——作怪、使壞‥自甘墮落,那是在「報復」呀!
 
  最近,電視上,有個「公益廣告」‥
「我說話,是不是太小聲了?大人都聽不到我說話……我需要一個擴音器……
 我是不是太小了?大人都看不我……我需要一個放大鏡……」

  大人,往往都「忽略」孩子的聲音、「忽視」孩子的存在‥不把孩子的事,當作一回事;不把孩子的話,聽在耳裡;不把孩子,看在眼裡——不把孩子,放在「心裡」。 (是故‥注意孩子的行為、傾聽孩子的話語‥關心孩子;這會讓孩子,覺得自己受到重視——重視,就是「愛」‥
「父母重視我——父母是愛我的!父母不重視我——父母是不愛我的!」
重視孩子,孩子,也會學會「自重」的。)
  努力地‥「安排、操控、掌握」孩子,「表面」上,是為了孩子「好」,實際上,是在‥「剝奪、打壓」孩子的「權利‥說話的權利、選擇的權利……存在的權利」。
  當「權利」不受重視,受到剝奪、打壓,而不能伸張的時候,孩子就會「怨恨」、就會「抗議」——用「為非作歹」的「叛逆」行為,來「引人注意」。
  任何罪犯,都是因為「恨」(或是因為「貪」),恨的原因,就是因為‥
活著沒有尊嚴——尊嚴不受重視。 (可悲的是‥沒人重視罪犯的尊嚴,而罪犯,也因而不重視自己的尊嚴——被人看輕,也因而「自輕」——惡性循環是也!)
  一個人,要是「沒有權利」,自然也就‥「沒有責任、沒有義務」——譬如‥
  甲公司有甲公司的福利、規定;乙公司有乙公司的福利、規定。
在甲公司上班,就可以享受甲公司的福利,而遵守甲公司的規定、對甲公司負責;在甲公司上班,自然就享受不到‥在乙公司所能享有的權利,也不用遵守乙公司的規定、也不用對乙公司負什麼責任。
  一個人,若「選擇、意願、生存、說話」等,種種「權利」,被打壓、被剝奪了‥「命都要沒了」,哪還會有什麼「責任」、什麼「義務」,去顧及‥「別人的死活」呢?
  人人討厭罪犯,罪犯自是也討厭人人;人人恨不得罪犯‥「死了最好。」
那罪犯,自是也恨不得人人‥「去死也罷!」
  (大人對小孩,有養育、教育的「責任」與「義務」,於是呢!也想擁有「操控孩子」的「權利」,於是呢!處處「安排、干涉」孩子。)
 
  「自重、重人‥人重——人重‥重人、自重。」
  (自愛、愛人‥人愛——人愛‥愛人、自愛。)
  若不自重、若不重人,就會不得人重;而不得人重,自多是不會重人,也會使自己更不自重(看輕自己)‥此是「互相影響——惡性循環」的。
  人所謂‥「面子,是別人給的;臉,是自己丟的!」
  「尊重」是一種‥彼此「互動」的行為,彼此「互重」,就會產生「調和」,而使彼此「相安無事」——各行星之間,有其一定的軌道,彼此「互不侵犯」,也就「相安無事」。 (「彗星」,就是不「尊重」別的星星,而到處亂闖、到處「破壞」,帶來禍害——毀了別人,也毀了自己。)
  希望得到別人尊重,就會去(就當去)尊重別人——譬如說‥晚上聽音樂,這是自己的「權利」,但是‥別人也有要「安靜」的權利——希望別人尊重自己「聽音樂」的權利,就當「想到別人」,也有「要安靜」的權利,於是‥自己便 「有義務、有責任」,把聲量關小一點‥不影響到別人——這便是‥「自重、重人」,自是為「人重」。
  若是「不自重、不重人」,要把音樂的聲量,開得很大聲,影響到別人‥「要安靜的權利」——別人(若是忍不住)就會‥起而「抗議」了。
 
  「人各有心,心各有志」,每個人,都有每個人的「知情意識」,是故‥各有各的意願、能力、才華、興趣——每個人,都應該要去「尊重」的。
  而一般父母,總是不尊重孩子的意願、能力、才華、興趣——不讓孩子,走「自己想走的路」,常常是「強其所難」的‥「操控」孩子要走的路。
  其實‥「石頭仔不會開花、香蕉樹不長西瓜、雞蛋孵不出小鴨、早上看不到晚霞」,每個人,都有其特質、有其長處,若從長處去發揮,自能「得心應手」;若從興趣去發揮,自能「心甘情願」——
若強其所難,則多礙阻,行而不順,便因挫敗,而心生氣餒;
若是不能從其意願,那走起來,就會倍感苦辛,而心生怨尤。
  是故‥「尊重」個人的意願、能力、才華、興趣,而「因材施教、觀機逗教」,這才是「教育」,應有的態度啊!
  而讓孩子‥「自由」地,依照個人的‥「意願、能力、才華、興趣」,去學習、去發展,也才能有最好、最有效的成果呀!
 
      *      *      *      *
 
  阿文但觀這世間,有四等人‥
「第一等人‥別人對他壞,他還是對別人好;
 第二第人‥別人對他好,他就會對別人好;
 第三等人‥別人對他壞,他也會對別人壞;
 第四等人‥別人對他好,他卻是對別人壞。
・第一等人‥不得人重,自亦重人;
 第二等人‥能得人重,自亦重人;
 第三等人‥不得人重,便不重人;
 第四等人‥能得人重,卻不重人。」
  每一個人,都當學著‥
「不管別人對我好不好,我都要對別人好」的,因為‥
「不對別人好」,是沒有「資格」得到,也沒有「權利」要求‥別人對我好的。
對別人不好,而得到別人對我好,那是別人有修養、是自己僥倖。
對別人不好,而得不到別人對我好,那是「應該、活該」的。
對別人若好,而得不到別人對我好,那是別人沒修養;
我若也因而對別人不好,那就跟別人沒什麼兩樣——那就跟他一樣‥沒修養。

 
  這世間,還有四等人‥
「第一等人‥不會出問題,卻會解決問題;
 第二等人‥也會出問題,也會解決問題;
 第三等人‥不會出問題,不會解決問題;
 第四等人‥只會出問題,不會解決問題。」

  每個人,都當學著‥「把自己給『看好』,讓自己沒問題」——
自己沒問題,不會去「惱害」別人;更進一步,也願意去解決別人的問題——
讓大家都沒問題。
  若是自己只會出問題,又不會、不肯解決問題,到處「惱害」別人,那麼‥終究自己也會「不好過」呀!
  …………
  想想‥自己吃的米,是農人種的;身上穿的衣服,是裁縫工人製的;人住的房子,是建築工人造的;腳下走的路,是築路工人開的;手裡使用的各種東西,都是各行各業的人,製造出來的。
  人生世間,萬物當是‥「互利、互補」的,能夠彼此「尊重」,便能夠「自由」地,存活在這個世上——
  「競爭」,是種愚昧的行為,競爭,將導至「毀滅」,終究是「害人害己」。

  「競爭」,來自於「比較」,有比較,就有「勝負高低、輸贏成敗」,是一種‥「踩在別人頭上,往上爬;把自己的快樂,建築在別人痛苦上」的行為——
小至父母,跟自己的孩子說‥「隔壁的阿智,數學都考一百,你怎麼這麼笨?每次都不及格……」(長他人志氣,滅自己威風。) 這便能使自己的孩子‥生氣、難過得要命;大至國與國之間的「戰爭」,更是一種‥「你死我活」的爭戰……塗炭生靈哪!
 
  「聯考、升學」,便是一種「競爭」、一種「篩選」、一種「淘汰」……
  聰明的父母呀!聰明的孩子呀!
路,不只一條——
讓孩子‥循著自己的意願去走吧!
讓孩子‥「自由」地,去發揮吧!
  尊重孩子的選擇,孩子,會走出「自己的路」的——
孩子,會有屬於自己的‥一片天地。
 
                  阿文
                    (85)1996.05.04.六 09:05:00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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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舊文整修,重舖於「新聞台」。2022.09.10.六 00:05:18
◎魚雁千里共今緣_清靈_23。1996.05.04.六 09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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