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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1-03 09:20:24| 人氣6,010| 回應2 | 上一篇 | 下一篇

◎國外失聯人口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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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◎國外失聯人口條例

  舍弟數年前(2004年3月),至新加坡「西門子公司」工作,後入籍新加坡(2011年6月);於2011年7月離職後,轉到香港。
  他的工作,是「技術業務」,故經常要到外國出差,一至三個月,曾到「內蒙古、泰國」……
  過去,逢年過節,還會打電話回家,問候家母,近幾年來,則音訊全無——
打電話、電郵給他,全無回應。
泱泱世界、茫茫人海,他到底身在何處?又怎麼了?
至今行蹤不明、生死難卜——不知他是患了失憶症,流落街頭當遊民,還是信了啥邪教,因而斷絕過去親友?抑或遭劫遇害,已沉大海餵魚?……
  本人向「駐新加坡台北辦事處」,請求協助,得回應:
    經向星國警方洽詢獲覆‥令弟已於2012年12月29日,離開新加坡,
    其後,沒有入境紀錄。請參考。

  向「香港警務處.失蹤人口調查組」,請求協助,得回應:
    根據你所提供的資料,由於沒有涉及刑事成份,
    故警方不會採取任何行動。
    你可直接向香港紅十字會尋求協助。

  然「香港紅十字會」,所協尋者,乃因災難(如海嘯、地震、戰爭)失蹤者,而非一般之「人口失蹤」。
 
  後到附近派出所,想申報「人口失蹤」——
  但因舍弟,已超過「二年」未回國(入境台灣),故其「戶籍」,已被戶政事務所「凍結」——台灣無此人,故無法申報「失蹤人口」。
 
  遇到這種事,也真是莫可奈何……
  舍弟至新加坡前,辦了支手機給家母用,後來,SIM卡壞了,因為手機是他的名字,故需其「身分證、印章」,才能辦理更新、過戶、停機等手續……
  手機無法使用,還得每月繳費,傻傻地,繳了幾個月後,也只好不再理會那手機電話費單——但不知‥這麼一直不繳下去,會「積欠」中華電信多少錢?
  希望有法律,可以解決這種問題!
  電信局與客戶的契約,當有如下條文‥
    電話費未繳,則從「保證金」中扣——保證金扣完了,則自動停機。
    想復機,就繳費。
    若停機三個月後,未再復機,則自動廢除該電話號碼。

  這麼訂,是保障「客戶的權益」,也防止一大堆「呆帳」的產生——
客戶實際上,已無法使用該手機(號碼),難道還得一直付費下去?
客戶因此積年未付費,難道真要訴諸法院,強制客戶支付?
 
  舍弟尚有二十年終身人壽保險,本是從其銀行帳戶,自動轉帳,但因其失聯,銀行存款不足,而後由家人繳費(近三萬元),至今已繳了六年,還剩一年。
  明年繳完第二十年的保費後,未來,每年尚有「一萬多元」的醫療保險。
  舍弟今年四十一歲,其醫療保險費,想是還得繳個二、三十年吧?
  人都失蹤了,還繳個不停?傻瓜也不是這麼當的吧!
  若想停止該附加醫療保險合約,也須「本人」辦理!
  若保戶未繳費,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是‥費用先由公司「墊繳」,然後加算「利息」。
  未來,某年某天,舍弟若是「突然回來」了——
他已積欠保險公司,好多「墊繳錢加利息錢」;
若一直沒回來,即使百年之後,其家人,也無法領回任何保險費。
  保險業者與客戶之間的契約,盡是「片面最惠」——保險公司,永遠是贏家。
(有多少客戶,因繳不起保費而解約,於是「前功盡棄」,領不回幾毛錢。)
  保險公司,雖有「失蹤條款」,但因種種法律的制約,客戶家人無法提出「失蹤證明」,又當如何是好?
  基於「情理道義」,希望保險業者與客戶之間的合約,能有個「終極條款」‥
    遇到國外多年失聯狀況,得由家人與業者協商,變更合約內容。
    受益人當依「親等順序」繼承。

  譬如‥受益人,若為妻子——若已離婚,找不到其「前妻」,得依「親等順序」繼承。
  好在,舍弟過去買的汽車,是用母親名字買的,要不然,既不能過戶,也無法繼承——連「汽車報廢,都會是個問題,因為‥汽機車報廢,即使是「委託」,也須備「車主」之身分證、印章。
 
  這般問題,可有法律能解?
法律的設置、存在,是為了解決,人事問題——
若法律不周全,卻反而會增加更多問題!
法律是為了維護,世間的公理與正義——
但法律不周全,卻反而使人失理、陷於不義。

(譬如‥那每月三百多元的「手機基本費」,又豈繳不起?只因種種法律制約,也不得不教人「擺爛、博臭」。)
  這種遇到親人在國外,而長年失聯,所衍生的問題,令人四處碰壁、求助無門,無法可解的情形,相信不在少數!(本人不是第一個,相信也不是最後一個。)
  語謂‥「身在公門好修行。」
  本人期望諸位民代、議員、立委,能夠想想這種問題的「解決辦法」——
立個「國外失聯人口條例」
  「失聯」雖非「失蹤」,但能比照失蹤辦理——
令其家人,可以處理其因多年失聯,所產生的一些問題,
諸如‥動產之過戶、不動產之繼承。
 
                潘文良
                  2016.11.03.四 09:08:21

台長: 阿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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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文
※法律諮詢家>律師諮詢>繼承與贈與。2013.05.23 22:11:00
◎關於我父親失聯已被除籍後以及未來繼承之相關事宜
 http://www.law110.com.tw/forum_content.aspx?pid=308147
2016-11-03 14:44:57
阿文
◎無國籍的移工小孩──「沒有名字」的孩子們
 https://www.twreporter.org/a/stateless-children-of-migrants
2016-11-05 11:36:24
是 (若未登入"個人新聞台帳號"則看不到回覆唷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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