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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10 11:13:24| 人氣23,959| 回應2 | 上一篇 | 下一篇

三個月的魔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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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過N個人討論,大家一致認為,

『三個月』是一個很難跨過的關卡;

『三個月』有多長呢?

三個月從曖昧到交往、從熱戀到分開,

難道感情生命平均週期就三個月?

所謂天長地久可能就只是區區90天而已??

 

 

 

W君剛結束一段,

馬上又認識了一個韓國裔的ABC

很快地就相互吸引,

沒想到下場跟前一段類似,

覺得對方難以溝通、也拒絕溝通,

在長痛不如短痛之下,

只好提出分手,

兩段感情都在三個月之內夭折!

我很認同W君的「兩個人不開心就不該再勉強下去」的理論;

兩個人在一起『開心第一』沒錯!『不該勉強』也對!!

只不過,

開心是有多不開心?勉強又是勉強到什麼地步??

 

 

聽了朋友的陳述之後,

不禁也開始思索起自己的感情經歷,

我是不是也會常常感到不開心?

為什麼要繼續忍受下去?

難道不會有更好的人嗎??

  

 

如果相處不到三個月,

或許我也會馬上抽身,

但是經過了一段更長時間的相處與磨合,

或許就沒辦法動不動把『分手』放在嘴邊了,

因為『分手』兩個字,

是不能夠隨便能拿來當作脅迫對方屈服、或是刺探忠誠的武器;

就算是一時氣話,拿出來嚷嚷久了,

對感情不是溝通,而是磨損;

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有很多美美角角,

原本不同世界的人,要如何馬上融入呢?

如果不能『馬上』,就可能需要多一些時間跟容忍,

而時間跟容忍的限度,就端看自己心中的那把尺:

值得?還是不值得?!

說白一點,

夠喜歡一個人,就願意忍受越多越久,

就算念在舊情,也會想多堅持一點點,

只要雙方都有誠意,給彼此多一些空間跟時間,

很多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的。

 

 

至於會不會再遇到更好的人,

我倒比較在乎,對方是不是『適合』自己的人;

前陣子跟愛德華也聊到,

我們是真的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領悟到:

有時候喜歡上的人,常常都不是適合自己的人,

所以只好在『喜歡』跟『適合』之間拉扯;

我也相信比眼前更好的人一定還有很多很多,

但就像漂亮的衣服一樣,

未必有自己的SIZE,更未必穿在身上就會好看;

這次W君立馬提出分手,

或許心中的OS就是:『老娘又不是沒人要』,

所以才能如此當機立斷,

不願忍耐,也不願讓步,

準備投入另一片海闊天空。

 

 

 

W君說:

「跟一個常讓自己陷入低潮的人在一起是何苦?」

沒錯!可是真的沒有解決的餘地了嗎?

而初相見的地轉天旋,再也起不了任何作用了嗎?

當時好不容易找到想到的,

怎麼現在就可以說不要就不要了??

還是三個月就是最長的保存期限了,

是很難破除的魔咒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

台長: Tak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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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SH
旁人講的再多 其實也要他自己頓悟
但目前看來他是少了些慧根

如果沒有體認和看破某些事情
這種情況絕不會是最後一次
也離他想要的感情生活更遠更遠
2012-03-10 23:50:59
版主回應
沒有人天生對愛情聰明
都是在跌跌撞撞之後慢慢學會的啊~~
2012-03-11 19:05:12
BEE
快19歲,
從沒交過,喜歡過2個人 也是唯一的2個人。
1個異男,愛上了又該怎麼辦?
沒話說不怨人,一相情願單戀一年半,直到上了大學開始上班每天工作到忘我,才能漸漸淡忘~
1個同男,要說比起喜歡更貼切一點形容是"在乎",但他還愛著的卻是以分手4個月的前B...
任何的安慰鼓勵打氣都沒有用,他放不了就是放不了;我很愛他但這愛好累。

我覺得,如果可以跟喜歡的人再一起,那大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吧~
而『分手』更不是能夠輕易掛在嘴邊的兩個字
2012-03-12 02:09:13
版主回應
"如果可以跟喜歡的人在一起,那大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吧~"

也曾是19歲沒談過戀愛的我那時的夢想,
經歷了一些人一些事之後,
難免令人灰心,可是那樣的信念卻從未放棄過,
有時候甚至不確定眼前這個人是不是就是那"對的人"~~
可是戀愛會讓人長大成熟,哪怕每次只有一點點,
都是值得紀念的過程,無論結果是好是壞,
卻讓我學會了一件事:那就是珍惜!!

你還小,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去體驗,
也許過程不盡人意,但一定可以找到你要的^^
2012-03-12 22:36:01
是 (若未登入"個人新聞台帳號"則看不到回覆唷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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